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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March 18, 2014

數字會說謊:欺騙人民的台灣GDP

林登峯

不賺錢怎麼算?

阿狗仔存了五十萬元,決定做生意。爸爸阿土伯幫忙,拿了五十萬借他。一年後,阿狗仔回來爸爸拜年阿土伯非常高興,問起生意做得怎麼樣?

「生意還不錯。一年下來,我們大概了十五萬。」阿狗仔說。

「為什麼説是大概?」「現在銀行存款有七十萬,我們手頭現金有五萬多。另外,賣出去還沒有收進來的有四十萬左右。」

阿土伯罵兒子:「年輕人做事情要實在一點。外面有四十萬,你怎麼知道一定收得到?你拿了一百萬出去,現在只剩下七十五萬,當然就是虧了二十五萬!怎麼能說是賺錢?」

這是怎麼一回事?

原來阿土伯的算法就是傳統上最通用的方法,只算現金。算算一共拿出去多少錢,一共收進來多少錢。如果收進來比拿出去的多,就是賺錢。不然就是虧本。這種算法最是簡單,叫做「現金法」。全世界大部份的中小公司在算有沒有賺錢都是這樣算,大公司也有這樣算的。

不過,許多現代的大公司不是這樣算。對他們來說,東西只要賣出去,就是還沒有收到錢,也算是賣出。那筆在外還沒有收到的錢叫做「應收帳款」,算是公司的資產。向別人買東西(進貨)還沒付,欠人家的錢,叫做「應付帳款」,算是公司的負債。

所以,公司賺多少=現金增加了多少 + 應收帳款增加了多少 + 應付帳款減少了多少

這種算法叫做 Accrual Method, 中文翻譯成「權責發生制」。

當然啦,真正公司賺多少錢還要算庫存,生財器具的折損等等,上面的講法是稍微簡化了,但不會影響這篇文章的討論。

長久來說,這兩種算法結果應該是一樣。「應收帳款」的錢最後都會收進來,就變成現金。「應付帳款」最後還是要付現金。

所以阿狗仔的算法以現代的會計法來看是合理的。

台灣的GDP 應怎麼算?

我在在2012 年底寫了一篇「臺灣依舊虛假的經濟數字」發表在想想論壇。在那篇文章中,我指出經濟部把台商在外國的工廠生產,從外國出口的算是成臺灣的外銷是欺騙台灣人。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會把別的國家生產的,別的國家出口的帳算成自己的。

那篇文章刊出後,就有網友指出,經濟部説法只是騙騙大家。事實上當他們自己算GDP 時是只有算台商在外的利潤,只是在2005 年以前是算拿回台灣的錢,2005 年以後改用「權責發生制」,就連沒有拿回台灣的錢也算成是台灣的GDP

我當時就指出這樣做也有問題。

這個問題其實非常嚴重,現在我用政府公佈的數據來說明。

去年一月我在高鐵的書店買了415 期的「財訊」。其中「財政部挖台商六百億私房錢」(P.184)一文就有引述金管局的統計。到2012年第三季為止,上市上櫃的台灣公司一共從台灣挖了3.882 兆新台幣到外國去投資設廠,累計匯回了2898億。

上面的數字是從上市上櫃台商開始產業外移到2012年第三季所累積的數字。如果我們用十二年來算(2000 2011),假設每年匯出相同的錢向外投資,每年也匯回相同比率的錢,用很簡單的代數就可算出每年匯回的錢是在外投資金額的0.956%

這個數字遠比我在報章雜誌上所看到的更低,但是其實是差不多的。因為如果一般公司賺的是成本的13%,如果拿回來是「賺的」7%,那就是成本的0.91%,和我們的數字相當。不過一般設備新的生產公司剛開始的前幾年都是會進賬比較多,要把投資的機器設備賺回來。所以一年至少要「淨」進賬 25 35%,然後扣掉機器設備的折損(一般高科技的設備要在五年裏面折損完),剩下的才是10% 左右的利潤。所以生産工廠開始的前幾年的進賬會遠高於成本的10%的,這樣才能把本錢先賺回來。

總得來說,台灣要拿回每一筆在外投資的本錢要等一百零四年。用現代會計的話就是,台商賺到的錢,變成了「應收帳款」,但是這個「應收帳款」要收一百零四年才能夠把成本收回!至於利潤呢?那當然是一百年以後的事了。


這種「權責發生制」未免太過分了吧!平常的公司,如果「應收帳款」拖過一年一定會列為壞帳。那裡會有這種一百年才收得到的「應收帳款」?世界上有這種會計法嗎?

事實上,我們看到每年台商拿了三千多億出去,但是只有看拿回來三百多億(3.8兆的0.945%)。然後政府在那裡告訴我們:台商賺了很多錢,對台灣很有貢獻。政府是把老百姓莊孝維嗎?


「生雞蛋無,放雞屎有」的海外生產

所以對我來說,台灣的GDP唯一合理的算法就是「現金法」。2005 年以後的GDP 都是不正確的。那些都只是用來騙騙自己的。

如果拿進來的錢比拿出去的多,對於台灣就是有益助,可以增加台灣的GDP。如果拿出去的比拿進來的多,對於台灣的貢獻就是負的,當然要從GDP扣除。

現在我們一年要拿出三千多億,只拿回三百多億,對於台灣的整體經濟當然是負面的。所以海外生產對於台灣的GDP 應是每年負三千億左右,應從GDP的數字 扣除。

有人說,拿出去的三千多億是對外投資啊,怎麼可以從台灣的GDP 扣掉?但是拿回來的錢也不過是拿出去投資的「本錢」的一部份,怎麼可以算成是收入,算成是台灣的GDP

這種現象已經持續十幾年了,到了2012 年,台灣整整拿了3.8 兆出去,到了今年應已超過四兆。就好像一個人每天被抽血一樣,當然變得越來越沒元氣。整個海外生產的政策的成效看起來只是減少台灣的經濟動能。

就像我們台灣話所説的「生雞蛋無,放雞屎有」。

至於是保一或保二?那不過是在騙騙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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