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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May 16, 2016

九二共識和阿Q精神


相信很多台灣人和我一樣,每提到台灣和中國的關係就很煩。

大多數的台灣人都會同意,短期內,不管是統一還是獨立都不可能。這個事實並不是只有你知我知而矣,馬英九他家的阿貓及習大大他家的阿狗也都知道。

所以馬習會裡,統一完全不見了。蔡英文也不提統一或獨立,只是一再強調要維持現狀。因為不管是統一或獨立都只是虛擬的議題,再怎麼爭議都不會有結論。

但是不管是中國或馬英九,卻一再向蔡英文勾勾纏,小動作不斷,要她對九二共識表態。

事實上,中國和馬英九政府都承認九二共識。中國的九二共識是「一個中國原則」。台灣的馬英九政府的九二共識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 中國不承認台灣的九二共識,台灣也不承認中國的九二共識。不過他們雙方都對外宣稱:他們有共識。

不知怎麼搞得, 讓我一直想起Q

Q魯迅在Q正傳》的小說裡的靈魂人物。他是一個靠做短工討生活的窮光蛋,到處受人欺負。然而他卻常用「精神勝利法」來自我安慰。 例如有人拿他開玩笑,和他口角時,他就會說:"我們先前——比你闊的多啦!你算是什麼東西!"

馬英九也是一樣。他的自我感覺良好是非常出名的 。他認為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而中華民國的國土包括大陸及台灣。 他的一中(中華民國)和中國的一中(中華人民共合國)不一樣,即所謂各自表述。但是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的說法, 全世界包括中國,並沒有人同意。 馬英九卻沾沾自喜,向大家說中國也承認九二共識。我把他叫做Q

中國的九二共識也不遑多讓。他們的九二共識就是一個中國原刞。馬英九政府既然承認了九二共識,也承認台灣就是中國的一部分。 所以台灣就變成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雖然台灣和大陸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政府在統治,台灣也不承認中國的九二共識 。

其實,中國當然知道台灣和中國目前是分裂的,他們也沒有要馬上統一台灣。但是他們希望台灣能夠說出一個中國的話,就算很含糊(像九二共識)也可以。他們就可以精神勝利。他們也願意釋出善意。

換句話說,他們就可以對全世界宣稱台灣也同意兩岸同屬一中。

其實,兩岸根本是分治, 沒有同屬一中。為了面子,發明了九二共識。大家假來假去,都在口頭上精神勝利

這是二十一世紀版的阿Q

為什麼不把九二共識繼續演下去,這樣大家都不傷面了呀!

問題是台灣年輕的一代根不沒有人認同中華民國就是中國。對他們來講,一中就是中華人民共合國。

更嚴重的是目前全世界都認為一中就是中華人民共合國,就是和台灣有邦交的國家也沒有例外。一中各表只是國民黨自己的精神勝利。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承認。 如果台灣(就算間接的)承認了兩岸同屬一中,就等於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那以後就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這一點就是跟國民黨跑來台灣的第二代及第三代子女佷們也大多數不會接受。

所以在台灣,除了馬英九自已以外, 實在很少人能夠再跟他一起阿Q下去了。

 如果瞭解這些,就會同意以台灣獨立為目標而成立的民進黨如果不再談台獨,就已經是最大的讓步了。對台灣的將來保持開放,讓下一代來決定台灣的前途。


中國古話説:「感情留一線,久後好相見。」目前既然不可能統一,就不用再阿Q式的去追求精神勝利,把感情弄壞。就像周子瑜事件一樣,如果逼得太過分,只會激起反感,以後要講統一,會變成完全不可能。

Thursday, May 12, 2016

追殺翁啓惠

510日翁啟惠「被辭職」了。

這件事應是從檢調的動作開始

首先,422日檢調介入偵辦浩鼎案, 將翁啟惠列為貪污案被告 。

25日,翁啟惠到總統府向馬英九報告。說他絕對沒有涉及內線交易、操弄股價,女兒購買浩鼎股票的資金來自父母,也沒有賤買中研院技術或貪瀆情事。 雖然馬英九強烈暗示,要他辭職,但翁啟惠不為所動,沒有辭職。

稍後 民進黨也由發言人聲明要求翁啟惠應辭職 

27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邀請翁啟惠進行報告並備質詢。在會議中,藍缐兩黨委員火力全開。面對立委連番砲轟辭職問題,翁啟惠也斷然拒絕,表示不是辭職就可以了斷的。

很顯然的,這次的發展是從檢調把翁啟惠列為貪污案被告開始。

不過我認為這件事完全是操作出來的,難怪翁啓惠不服。

首先,我左看右看,調並沒有起訴翁啓惠,也沒有人告翁啓惠。檢調只是把他列為調查的對象。所有的媒體都說檢調把翁啟惠列為貪污案「被告」。坦白講我相當的看不懂。他沒有被起訴,為什麼被稱作「被告」呢? 還是這是台灣司法的慣例嗎?

另外只要有點常識就可以看出檢調的幾個理由,完全不合理。

檢調懷疑翁郁琇一一年獲移轉浩鼎三千張股票, 有對價關係。他們認為翁郁琇拿來買股的三百萬美元,有可能是來自來自張念慈、浩鼎。

翁啓惠說那是他自己的錢,他也可找出證據。

這件事其實應該很簡單,只要再等兩三個禮拜,讓翁去找証據就可知道他們是不是自己的錢。相信會很有說服力。檢調在急什麼?

另外一點許多新聞報導的:中研院一二年曾和張念慈旗下潤雅生技簽下備忘錄,打算合作技轉案,雖後來破局,但潤雅公司已參觀中研院實驗室,檢調懷疑此部分涉及讓專利技術外流,圖利潤雅。

這一點更是可笑。我自已也曾經做過技術轉移,也賣過技術。我還沒有聽過技術轉移可以不用給買家看的事。這樣就會讓專利技術外流?有那麼簡單的技術,看了就會外流? 尤其是有「專利」的,如果技術的產品連看都不可以,那要怎麼賣?真是天才的檢調!

上面的幾個理由,對我來講完全沒有說服力。只是讓我感覺是在製造冤案,要把翁啓惠弄倒。

一個半月前,台灣就傳出翁啓惠在解盲結果公布前就賣了十張股票,是內線交易。

我馬上寫了一篇文章,我說還沒有見過有內線交易賣不到1%的。現在已經沒有人在談內線交易的事。

事實上有一個方式,可以非常清楚的查出張念慈及翁啓惠有沒有做內線交易。他們兩個不是用一間外國公司擁有浩鼎很多的股票嗎?那家公司在解盲結果公布前一個月有沒有賣股票?檢調應該有資料,為什麼不公布?

10日馬英九一接受翁啟惠辭職,聯合報馬上推出一系列的報導。可以看出這一幕是經過非常精心設計的安排。

如果說翁啓惠隱瞞了他女兒的股票,用境外公司名字和張念慈共同擁有股票,使得中央研究院的院長聲譽受損,要他下台,應可以討論。

但是,從 暗示翁是在做內線交易到檢調把翁啟惠列為貪污案「被告」,都是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非常明顯,他們是在製造輿論,追殺翁啓惠,讓翁啓惠在馬英九下任前下台。


我很好奇,馬英九的目的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