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怎麼改革?
蔡英文就職總統已滿一年。坊間有許多的評論。蔡英文本人也對此發表幾次她個人的檢討。
不過,我認識最有意思的是民進黨自己做的民調。
這個調查說,對於蔡總統表現滿意的只有42%,不滿意的有54%。這個數字和其他的民調差不多。
很有意義的是,他們也調查民眾對蔡英文努力在做的各種改革做了訊問,結果是大家都相當的支持,每種改革的支持率都是60%以上。
我自己的解讀是這樣:大部分的民眾對於蔡英文上任以後所做的改革,是非常的支持。但是對於改革的成績不是很滿意。
毫無疑問的,改革是蔡政府執政的重心,蔡英文在520前後受訪的幾次談話中,也一再強調改革的重要。
民進黨的民調也証明許許多多的改革也都是人民殷殷期盼的。
蔡總統在施政上的大方向,包括外交及中國問題,我個人認為都是非常得體,施政的重點及政策的前後次序邏輯清楚,也相當有條理,可說是可圈可點。
但是為什麼滿意率還是這麼低?
有的人説,只要有改革,一定會得罪既得利益者,一定會得罪人,民調下降是正常的。
這種講法事實上是非常沒有常識的。如果一個政治人物做的是大部分人都很期望的,做了以後大部分的應該會支持,怎麼會民調繼續下降呢?
如果做了改革民調會下降,世界上還有人會去改革嗎?
其實,真正的原因當然是改革的成效有限,人民感覺太慢或甚至無感,才會有那麼多人不滿意。
不過,我認為原因也不是很複雜,主要的原因是因為方法有問題。
改革應該怎麼做?
世界上改革的經驗其實很多,也有很多的研究。
為了簡化,本文先不談那些大道理。先從一個最簡單的例子談起。
司法改革最基本的問題
我認為,目前的司法改革不可能有什麼效果。
我們用司法改革做例子是很簡單的。
在各種改革的項目中,司法是大家最不滿的項目之一。我看到的幾個民調,連續幾年來,對於司法不滿的都超過八十幾扒。
並且這種看法藍綠相當一致,並没有什麼的分岐。可以説,對司法的不滿是全國的共識。
如果連這種全民關心,藍綠有共識的東西都改革不了。那其他的更不用講了。
為什麼我認為司法改革不可能成功?
只要看一看他們在做什麼就可看出門道。
蔡政府為了司法改革,成立了一個司法國是會議,也聘請了包括許多專家的委員。
他們第一件做的,就是討論司法改革應該改革什麼東西。
報上及網路上有刊載了很多關於這方面的討論及爭辯。許多關心的專家學者也都紛紛的發表意見。
坦白講,法律不是我的專業。大部分的東西我都看不懂。
不過有一件事,我相當看得懂:法官會不會拿紅包?
好像有好幾個專家在那裡辯得面紅耳赤。
對我來說,那些爭辯相當的沒有營養。
法官有沒有歪哥,每個人的經驗都不一様。我所聽過的,每一個都會拿紅包。但是我想也許我的運氣特別好。
不過,我相信每個人的經驗都不一様。如果只有幾個人的經驗,有什麼意思?
為什麼不問問老百性的意見?
老百姓那麼多,要怎麼問?
怎麼不可以?可以做民意調查呀!現在已經是二十一世紀了呀!
對我來講,這其實是整個司法改革最大的問題。大家對司法很不滿,現在有司法改革的國是會議。難道不應該問一下大家到底是什麼不滿嗎?司改會討論出來的和老百姓想的有一致嗎?
司法改革如果處理的不是人民最關心的,處理出來有什麼意思?
自綁手腳的改革
老百姓最關心的司法問題是什麼呢?
我最近看到一則報導,我想應該有參考價值:中正大學的民調。
中正大學對於司法及治安的問題已經連續很多年都做有民調。這所大學也沒有聽說過和藍綠的政治有什麼瓜葛。他們的有關這一方面的民調應該有相當的可信度。
他們最近的民調說:民眾對於法官的不信任度高達84.6%,對於檢察官的不信任度也達到76.5%。
事實上,已經連續好幾年都是這樣的數字已。
就是說,大家不信任執行司法的人。認為法官的判決會公平公正已經低到只有15%,認為檢察官會公平公正的也只剩25%。照這樣的數字,台灣對司法還有信心的已經不到20%。
我相信這應該是當前司法最大的問題!
司法改革如果不處理這個,對我來講,整個改革都是在玩假的。
要怎麼解決呢?
其實並不是很複雜。
檢察官的辦案要受檢察長的管制,要改革應該比較簡單。他們弄錯了,還有上司及法官可以糾正。但是法官是個人審判,如果亂判,基本上人民除了上訴也沒辦法。上訴以後,還是要法官判決,大家沒有信心的法官在那邊,要怎麼辦?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把這些人全換掉。
不過我們現在並不是在革命。並且並不是所有司法人員都是壞蛋,應該也有一些好蛋。把他們全部開革,並不全然公平。
還有,就是把這些人全部開革,重新招考,可能還是會有很多目前的司法人員會考進來。
這種方法顯然會有問題。
另外一個方法就是不讓法官審,由人民自己審:用陪審制。
陪審制就是用平常的公民組成陪審團來審判。如果這樣,法官就沒有權利審判,自然那些奇奇怪怪的審判就不會再有了。
不過非常奇怪的,司法國是會議一開始就有人說陪審制是不可能。然後就完全沒有聲音了。
也就是說,他們一開始就決定不處理大家認為最大的問題:法官。
如果司法國是會議不是要處理最重要的問題,我們為什麼要開司法國是會議?
有人說,陪審制和目前的制度相差很大,實行起來一定很困難。
這種講法基本上是在唬弄人民。
我們隔壁的香港就是用陪審制用了一百多年了,他們人民對法官的信任度有77% (vs 台灣的15.4%),你有聽過有什麼問題嗎?香港人有像台灣這麼不信任司法嗎?事實上,新加坡,菲律賓,馬來西亞這些以前是英美殖民地的國家也都是用陪審制,你有聴過他們不信任法官的事嗎?菲律賓也很黑,但那主要是警察及檢察官會歪哥,不是法官。
阿扁的國務基要費和馬英九的特別費兩案,對我來說性質完全相同。但是一審下來,一個是無期徒刑,一個是無罪。台灣司法的彈性之大,真是世界第一。我們如何不處理法官的問題,其他的都變成在演戲,完全沒有意義。
司法改革一開始就決定這個不可能,那個不可能。自己綁手綁腳。也不管老百姓在想什麼。
這種在象牙塔裏的改革有什麼用?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