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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June 22, 2013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與共同巿場

林登峯

2002年左右,蕭萬長美國進修結束,曾經以「兩岸共同巿場」為題在波士頓演講。當時我曾對他分析為何歐洲成立了「歐洲共同市場但是北美在美國,加拿大,墨西哥之間卻成立NAFTA:「北美自由貿易協定」。

歐洲共同市場,圖為歐盟國旗。

蕭先生顯然對於「兩岸共同市場」花了很多心思,準備材料也很豐富,但是我當時年輕氣盛,澆了他一大桶冷水。我對他解釋自由貿易和共同巿場的差異之後說:「美國是經濟力非常强大的國家,他們都不敢實行共同巿場了,台灣有什麼條件去弄「兩岸共同巿場」?」演講結束,我去找他握手,他拒絕。臉色像是豬肝。

自由市場和共同巿場有什麼不同?簡單的說,自由市場就是貨物可以(免關稅)自由來往。共同市場是貨物和人都可以自由互相流動。歐洲的共同巿場是人和貨物都可以自由流動。所以法國人在法國找不到工作,他們可以到德國去找。他們在共同巿場裏面也互相不設關卡,可以自由往來,沒有國界。

北美的自由貿易協定就不是這樣。理論上所有貨物可以免關稅,自由往來。事實上,只有在自己國家生產或製造的才可以免稅的輸出。人員呢?一定要對方政府批准才可以誇國去工作。所以美國人要到墨西哥去工作的,幾乎都會淮。但是墨西哥人要來美國工作的,可說一律不准。

為什麼對人民的來往有那麼嚴格的規定呢?因為如果沒有限制,美國人在墨西哥開的公司,大部份會雇用墨西哥人,畢竟工資低很多。墨西哥人在美國開的公司呢?也大部份會雇用墨西哥人。還是同樣的原因,因為墨西哥人的工資低很多。美國人呢?除非自已把薪水降低,恐怕很難找到工作了。

所以美國雖然是一個經濟力非常强大的國家,也不敢貿然實施共同市場。對於墨西哥人在美國工作,一定大大限制,目的在保護美國人的工作權。美國人到墨西哥工作,可以說完全沒有限制。並不是公平不公平的問題,是雙方薪資差太多的問題。

歐洲各國可以讓人員自由流通,因為經濟力相差不是那麼大,加上又有語言的不同,所以可以做共同市場。但是北美卻一開始大家都同意人員不可自由流動。事實上,是單向的流動。美國人和加拿大人可以去墨西哥工作,但是墨西哥人不可以美國和加拿大工作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現在將允許中國在台灣的公司可以雇用中國人。廣義上說,就是兩岸共同巿場的第一步。那些能夠進口中國員工的產業,除了必要的台灣人外,相信一定會慢慢被薪水比較低的中國人替代,不然台灣人就得接受比較低的薪水。我不得不替台灣的年輕人擔心。

美國建國的先賢們為了避免獨裁發生的可能,特別在憲法中規定,沒有國會的同意,美國總統不可以對外宣戰或簽約。現在台灣的立法院,竟然自我閹割,允許行政部門可以不經立法程序就自行對外簽約。不正是台灣邁向獨裁的一步嗎?


就像我十年前說的,美國經濟力那麼強大的國家都不敢實施共同巿場,台灣有什麼資格?希望我們台灣人不要連自己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Monday, June 10, 2013

錯錯不會變成對

硬風
(2013/8/2 補加)

阿扁的案子,雖然引起藍綠之間很大的對立。但是台灣社會對扁案卻有相當的共識:

扁案的審判,有外力的干預

根據20123TVBS 的民調,包括藍軍在內,有67%的台灣人認為扁案的審判,有外力的干擾。台灣人對於司法公正審判有信心的,只有18%

平常在美國,大家最沒有信心的是政治人物。但是最有信心的就是司法。因為司法是代表公正及社會正義。台灣的司法被馬政府操作成這個樣子,實在令人痛心。

所以馬政府所做的一切程序正義很有問題的東西,像恐嚇証人,換法官等等,老百姓看在眼裏,並不是不知道。連藍軍的人也大多數認為有問題。

扁軍們的盲點

對於很多支持阿扁的人來說。台灣的政治真是讓他們感到很挫折。馬政府對於阿扁,可說是在做政治追殺。特別費除罪了。但是和特別費性質類似的國務基要費卻一直不能除罪。非常明顯,他們是針對和阿扁有關的故意不除罪。

但是雖然大家都同意扁案的審判過程很有問題,不管民意調查怎麼做,台灣的選民還是大多數反對特赦。

阿扁的審判的程序正義不是很有問題嗎?阿扁不是應該沒有罪嗎?為什麼大家反對特赦阿扁?

還有,特赦是不管有罪或沒有罪都可以特赦的,為什麼不管國民黨或民進黨的民調,多數人都反對特赦?

另外,最近的民調,多數的選民已同情阿扁的病情,贊成讓扁保外就醫了,為什麼多數還是反對特赦?

事實上這就是許多扁軍最大的盲點:老百姓比他們想像的要頭腦清楚多了!

錯錯不會變成對

數學上負負得正。但是在人生的邏輯上,錯錯並不會變成對的。

美國人在教小孩時,碰到小孩子做錯事時,找別人也做錯事為藉口,不願認錯。他們常會對小孩說:Two wrongs don't make a right! 就是說兩個錯並不會變成一個對。

政治上的事情,更是這樣。對手犯了錯,並不代表你就對了。也不是別人做錯了,你自己的錯就會變沒有掉。

老百姓並不認為因為扁案的程序正義有問題,阿扁和他的家人就沒有貪污。馬政府對司法的踐踏,讓我們很難以原諒。但並不是因為馬英九做錯了,阿扁的錯就會消失,阿扁的錯也不會變成對的。

許多扁軍以為馬英九做錯了,阿扁所做的就會變成對的。那並不是平常人的邏輯。老百姓的邏輯並沒有那麼不好,他們不同意。不然早就多數同意特赦了。

黑社會的道義

古老的黑社會有自己的一套義理人情。黑社會的頭頭因為比較有社會資源,常常接濟經濟情況比較不好的會員。這些受到幫助的人,也都變成一輩子的效忠這些黑社會的人,不管他們是怎樣作奸犯法,這些人都忠心耿耿。

但是那是黑社會。民進黨是現代化的政黨。他們是理念相同的人的結合。他們應有自己的理念,自己的核心價值,那是他們組成政黨最大的目的,每個黨員都應該尊守。在民主的體制下,沒有任何一個個人可以高於黨的理念,黨的核心價值。

我們沒有理由把民進黨弄成只忠於一個人,說那是人情義理。那只是把民進黨「黑社會」化,變成跟黑社會的黑幫一樣,只要是自己的人都是對的。只要有人曾對我好,我就效忠一輩子。

這種黑社會化的政黨,放棄了而沒有了自己的核心價值,在現代的社會中決不可能存活多久。


程序正義的問題

在正常的法制國家中,如果法案的程序正義有問題,判決應為無效。

如果扁案判決無效,重新審判,結果會怎樣?

我特別提供幾個連結,從江春男,柯文哲等都認為阿扁有罪。老百姓反對特赦也就是他們也認為阿扁有罪。我不知為什麼扁軍們那麼有把握阿扁會判無罪?未免太有自信了!

在邏輯上,程序正義有問題只是代表審判無效,並不代表一定無罪。

不過最重要的是,我們並不是只談法律,我們是在談政治是非。在政治上,一個政治人物可以「秘密的」接受那麼多的政治獻金嗎? 阿珍收了那麼多錢,阿扁有可能不知道嗎? 會有人拿了那麼多錢去給阿扁(或阿珍)而不要求對價關係,那樣合理嗎?這些拿錢的人如果沒有收到對價關係的回報,有可能善了嗎?世界上會有那種人嗎?


阿扁的可能結局

台灣只是表面上法治的國家。扁案已經被政治化了。台灣的法院,絶不會自己認錯,改判阿扁無罪。

台灣目前的政治環境,很悲哀的,扁案也只能政治解決。

坦白講,馬政府如果要放阿扁,他們隨時都可以做,他們可以特赦,不需要等到扁病很重才做。

但是,如果大部份的民意都反對特赦,馬英九絶不會特赦。

就是馬英九下台,如果還是國民黨的話,大部份的民意還是反對特赦,相信特赦的可能性也是很低。

另外一個可能就是保外就醫。雖然馬英九一直反對。但是我個人認為只要民調上很多人贊成保外就醫,就有可能。

解法

不過有一個方法,是己經証明過非常有效的方法,並且已試了好幾次:阿扁向大家認錯。

我們只要看看韓國(其他國家也有例子,但對台灣人來說比較陌生)前總統的例子就好。他們被判刑了以後,都一再的向國民道歉,人民也很快的原諒他們,支持特赦。他們也都很快得到特赦。

人都會犯錯,只要反省道歉,大部份的人都不會為難。

像目前,不願認錯但一直要回民進黨的動作。就是能回民進黨,只是意氣用事。只要想一想親綠者(不要談藍軍,請見幾個參考的連結)的反彈,就可能把扁得到的一點支持沖垮掉。那樣做只是把陳水扁的釋放,變成完全沒有可能。只是無知者在害陳水扁而矣。

扁軍們如果以為一直強調馬英九的錯誤,就能消除阿扁的錯誤,那是他們當局者迷,他們太低估人民的智慧了。

負負得正,但是錯錯還是錯。別人做錯了,你自己的錯並不會自動消失。

只有誠心的道歉,真正的和解才有可能開始。



參考:




Monday, May 27, 2013

無解


硬風

我在美國有一個好朋友。他的父母是上海人,國共內戰後,跑到香港。他在香港出生,高中畢業後,跑來美國念書。以後和一個美國人結婚,就一直住在美國。

因為工作的關係,他常常跑中國和台灣,有時也會順道香港,看看他還住在香港的親友。

有一次,他和我談到中國的貪污,幾乎到處都是,非常的感概。他知道我是台灣人,就對我說,台灣的公共建設,至少比較好。不像中國,問題一大推。不過他的台灣朋友告訴他,台灣貪污還是很多。說到這裡,他忽然加了一句,香港就完全沒有貪污,因為他們有廉政公署。

我說,台灣不是也有廉政公署(?)嗎?他說,他的台灣朋友告訴他,台灣的廉政公署完全沒有用。事實上,我也沒有見過台灣的廉政公署的報導或新聞,所以我連那個單位的名稱也不知道。

我問他,為什麼香港的廉政公署那麼有效,台灣的卻完全沒用?

他馬上回答我。他說他也曾和許多住香港的人討論過這個問題。他們一致的結論是:因為第一任的廉政公署署長是英國人。許多香港人甚至把這件事列為英國人最大的政績之一。

廉政公署是專門在抓貪污的。為什麼香港人會認為如果署長是自己人就不會那麼有效?為什麼英國人來做就會非常有效?台灣的廉政公署為什麼完全沒用?

我沒有再繼續問下去。不過這幾天阿扁重新入黨的新聞卻讓我想起了這見事。

如果看新聞,顯然有好幾個民進黨的頭人對阿扁的重新入黨很有意見。除了幾個非常少數的人,大家講起話來都是避重就輕,吞吞吐吐。好像是在作文比賽。阿扁重新入黨不會傷害民進黨嗎?老百姓會怎麼反應,他們會不知道嗎?

但是就好像國王的新衣一樣,大部份的人都知道有問題,但沒有人敢講出來。講出來的,也都彎了一兩個彎。連講話一向很阿殺力的呂秀蓮也一樣,好像變了一個人。

綠軍的立法委員們對於阿扁的回覆黨籍案,也沒有幾個敢拒簽。難道他們都贊成?

這就使我開始懷疑起來,我們台灣人如果自己當政了,我們有能力自己管自己嗎?如果像阿扁那種情形發生了,我們辦得下去嗎?我們需要像香港一樣,找一個外人來管,才能鐵面無私?

最使我失望就是年輕的一輩。好像大家都變成乖乖牌,連一絲反抗的聲音都沒有。老的一輩有時候會有很多的顧慮。但是年輕人也一樣怕事嗎?那這個社會還有什麼希望?

或者這是我們的文化?台灣人的宿命?

我沒有解答。

Thursday, May 23, 2013

核電不是最便宜的電

林登峯


去年年底,華爾街日報的頭版有一篇關於美國最近十年來發電的特寫,我非常喜歡。這篇文章對於各種現象的陳述都非常的簡潔明確。像是天然氣的發電,因為是最便宜,所以新蓋的發電廠大多是天然氣發電。核能發電呢?因為很貴,所以雖然核能委員會(NCR)已核准了二十多張執照,但是沒有人蓋。
核電其實一點都不便宜。圖片來源:比利潘

有一點我一直非常得悶那。根據華爾街日報的說法,美國不蓋核能電廠是因為核電很貴。不是最貴,因為還有像海潮、地熱等(不切實際)的發電更貴,但是是最貴之一。到了台電口裡,核能發電卻變成了最便宜了。為什麼台電會得出完全相反的結論呢?實在是有點不可思議。

事實上美國的電力公司都是私營的。他們每年都要向美國政府伸報他們營業的狀況。美國政府也根據他們的申報,統計出各種數據由美國能源資訊總署(U.S. Energy Information Administration)公布出來。譬如去年美國的電價平均一度就大約不到美金十分。換算成台幣就是一度三元。如果扣掉他們的利潤,所得稅及地方政府的抽成(類似台灣的特別捐),我估計電力一度的成本只有大約台幣2.0元加一點。我看到的報導,台電的電一度成本約台幣3.0元,比美國高50%。台灣的發電成本比美國高是可能,但是有可能高那麼多嗎?

這些問題在電力專家陳謨星接受的專訪及其他的相關的報導中,可以得到相當的解釋:原來台電的效率非常的不好!所以「傳統」的發電的成本變成很高,一比下來,核能發電變成最便宜了!

台電是因為有需要,使他們變成了壟斷的獨營事業。在美國這種公司叫做 Regulated Monopoly, 就是「受到節制的壟斷事業」。像早年的電話公司及電力公司,在各地方都是一家獨營,完全沒有競爭。所以一開始時,政府都立法限制這些公司的利潤,使他們能夠賺的錢受到一定的限制。譬如有的政府規定這些壟斷事業的最高利潤是20%(只是舉例),其中10%給改府抽成做「特別捐」,另外10%給壟斷事業賺。他們的產品售價也就被定成(產品的成本/80%)。換句話說,產品的售價是成本的1.25倍。所以他們的利潤是成本的25%。

這種方式,限制了壟斷事業的利潤,看起來是很合理。事實上,一檢討起來,就發覺問題一大堆。為什麼?只要想一想,如果你是壟斷事業的經營者,你的利潤是成本的25%(或是付特別捐以後的12.5%),你會怎麼做?既然利潤和成本成正比,只要把成本弄得愈高,利潤就愈多。 

這些壟斷事業的經營者只要不注重效率,成本自然變高,他們賺的錢就更多!在這些壟斷事業的文化裏,省錢降低成本常常不是最重要的考量。所以台電的發電成本比美國的電廠高很多事實上是很「合理」的。

這就是目前許多(包括台灣)的國家對壟斷事業(尤其是國營企業)的政策:國營企業的產品價格是和成本成正比。成本若增加了,不管合不合理,就跑到政府那裡要求漲價。政府呢?當然不能虧本,就馬上漲價。購買那些產品的老百姓呢?當然是只能接受魚肉了! 

所以東南亞各國壟斷(尤其是國營的)事業有許多效率非常的差,這是眾所週知的。像各國的電話費就比美國貴很多。電費也是一樣。從九十年代開始,美國的大型投資公司(Venture Capital),就一直要投資電力公司。(電信因和國安有關,通常都不會對外國人開放)。他們認為只要電價和國營的事業相同,每年賺20%到30%應很簡單。並且顧客穩定,不管景氣好壞,營業都不會有太大的影響,比炒房地產還好,完全沒有風險。王永慶也曾在想中國投資發電廠(海滄?),當然也瞭解這些,只是後來沒成功而已。

總的來說,美國對於 Regulated  Monopoly 公司,如果是全國性的,就先把他們拆散成好幾家,這樣才互有競爭。雖然在各地方可能仍是獨家,但是在全國就變成了多家,就不再是壟斷。他們的產品,並不完全以成本來定價。這些地方上獨家的公司要和其他相同的公司比較,價格不能相差太多。這樣對消費大眾才比較公平。也才不會受到這些獨家公司的予取予求。
對於台灣壟斷公司的台電,以美國的發電成本加一二成做為他們的成本目標應是合理。但是台電有太多的利益糾纏在裏面,台灣目前的政治可能拿不出魄力,也沒有能力做根本的改變。若把台電柝成兩三家,民營化也許比較可行。然後以美國的電價為標準設為台灣的電價。如果好好經營,要達到每年20%的利潤(美國一般電力公司稅前的利潤有30%以上)應是做得到。王永慶都一直要做電廠,相信現在也會有很多有錢人有興趣接手。

至於台電說核能發電的電是最便宜的。我想他們應該是在說笑吧!

Saturday, March 16, 2013

從台灣和綠軍的困境談到核四公投的策略


硬風

我是住在美國的台灣老留學生。

今年初,因為臨時有事,回到台灣,住了兩個多禮拜。這兩個多禮拜中,我從台北,新竹,台中,台南,見了許多親友,也談了很多話。

基本上,從南到北,整個台灣都瀰漫著非常悲觀的氣息。大家非常擔憂台灣的經濟,也很擔心台灣的將來。很多人對馬政府非常不滿。但是非常奇怪的,從來沒有一個人對我主動提到民進黨。顯然沒有人認為民進黨對台灣目前或將來的情形能影響什麼。

有一次,當我提到民進黨時,有人說,台灣的選民非常的厭煩藍綠的惡鬥。

事實上,只要看看我周遭的親友們的反應,我也相信台灣的選民非常的厭煩藍綠的惡鬥。為什麼?大家對馬政府非常的不滿,但是民進黨的支持率還是非常的低?大家對於民進黨也不寄予厚望?

民進黨在立法院也常常提出法案,有必要時,他們的頭人也常常出面向國民黨嗆聲,為什麼很少人支持民進黨?為什麼大家都不看好民進黨?

理由當然很多。我在這理提出一個,我相信很多人都會同意,就是不管民進黨做什麼,好像都沒有效。不管民進黨提出怎麼樣的建議,和國民黨在國會或電視上怎麼樣的對嗆,也不管他們提出的法案有多少人支持,到了投票時總是藍綠歸隊,藍的投藍的,綠的投綠的。因為綠軍是少數,不管是油電雙漲也好,年金問題也好,國民黨只要不理,民進黨什麼辦法也沒有。藍綠雙方鬥得非常激烈,但是什麼目的也沒達成,讓人感到只是在惡鬥。

更讓人洩氣的是,就是國民黨的民調已掉到只剩20%了,支持民進黨的也只有30%左右。也沒有人認為民進黨在立法院的選舉有可能過半。所以國民黨只要不同意,民進黨基本上不可能有什麼做用。

綠軍在間接民主的立法院不能發揮作用,但是讓人感覺幾乎是絶望的是在直接民主的公投上,他們也無能為力。因為台灣有一部鳥籠的公投法。只要是正常的情形,任何公投案可以說怎麼投都不會過。事實上,台灣的公投法不但有「鳥籠」條款,更有執政者封殺條款。只要執政者不肯,他們就可在公投委員會把任何公投的提案封殺掉。任何公投的法案提案連成案的可能都沒,更不要說全民參與和公開辯論了。

真是死棋一盤!

我們看馬英九怎麼玩台灣的公投法。他當然知道台灣的公投法有「鳥籠」條款,不管什麼案子,怎麼投都不會過。他也非常有信心,投完了以後,他一定贏。所以他要提出核四的案子,讓大家來公投。表示他很民主。唬弄老百姓。

竟然有這種傻到以為選民都比他傻的總統!真是不可思議!

因為有「鳥籠」條款,如果有60%的投票率(總統大選的投票率也沒有只不過70%左右),就是有80%的人領票並投贊成核四停建,公投案也不會過。因為照「鳥籠」條款,要至少全體(包括有投票及沒有投票)的50%有效並有50%贊成才算通過。。60%的80%只有48%,還不到50%,公投案不會過。

是這樣麼?

讀法律的馬總統也許認為是那樣,但是選民會怎麼想? 如果有80%的公投投票選民主張核四應停建,馬英九還敢繼續建核四嗎?不要說80%啦,只要是70%就好了。馬政府若繼續建核四,選民會有什麼樣子的反應?

所以核四的公投案雖然在法律上是死棋一盤,但是在政治上卻不必然是死棋,只要反對的陣營能夠拿到65% 到70%,我相信就有可能翻盤。

有這種可能嗎?當然有。以歐美過去公投的經驗來看,如果是政治的議題,選民常常是根據他們的政黨傾向來投,所以壓倒性的結果不會有。但是如果一個議題變成了非政治性時,利害和合不合理變成了選民選項的主要考慮,那麼壓倒性的結果像70% 或80%的贊成就變成很有可能。像在公共場所禁煙的公投選舉,在美國許多地方公投通過的比率就高於80%。

所以蔡英文和綠軍的頭人要把核四公投非政黨化、非政治化其實是最好的策略。當選民只以個人的利害關係不以政黨為主要考量時,公投的結果,才有可能有壓倒性的勝利。也只有壓倒性的勝利,綠軍才有最大的成功可能。

至於如果不談核四是民進黨的主張,他們會失去得分的機會。那其實並不重要。台灣社會有很多問題。我們現在最重要是去解決那些問題。我們對老百姓要有信心,他們比政治人物想像的還要聰明。